强夯施工要求
强夯锤质量可取10~4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25~40kpa,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接地压力宜取较小值。锤的底面宜对称设置若干个与其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250~300mm。强夯置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100~200kpa。
施工机械宜采用带有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设备。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架倾覆。
当场地表土软弱或地下水位较高,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松散性材料,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2m。坑内或场地积水应及时排除。
施工前应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施工而造成损坏。
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强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
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